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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二期工程303#-304#泊位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1-3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文件要求,本公司对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二期工程303#-304#泊位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二期工程303#-304#泊位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工程;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灌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灌河口西岸,西侧紧邻燕尾港作业区一期码头;
投资总额:总投资约5180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为:本工程将已建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二期工程2个3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5万吨级船舶设计和建设)改建提升为5万吨级通用泊位。改建后满足1艘5万吨级散货船和1艘1万吨级杂货船,或1艘5万吨级散货船和1艘1.5万吨级散货船同时靠泊的需求,泊位长度430m不变,设计年吞吐量为550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为573万吨。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域疏浚、水工结构修复及水电、环保设施改造等。根据本工程的总平面布置及工艺布置,码头长度、宽度及设计顶高程均维持不变。设计底高浚深至已建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二期工程远期设计底高程-16m(5万吨级)。水工建筑物设计内容主要为结合现状情况及本工程的其他设计条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到港船舶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2、CO和烃类等,均属于无组织排放源。项目处于开阔场地,通风条件好,且污染物产生量非常少,可快速扩散,不会对区域空气造成严重影响。本项目车辆行驶尾气和装卸机械废气产生较小,本次仅进行定性分析。要求企业选用采用低硫轻柴油,加强机械及车辆的维修保养,装卸时熄火、减少怠速尾气排放。码头散货装卸过程中的扬尘经雾炮机+洒水喷淋+及时冲洗清扫码头面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码头初期雨水及码头冲洗水、机修含油污水等均不发生变化,与现有工程一致,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回用于码头堆场除尘、绿化及道路清扫。
本项目增加货种、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后,全厂除了经营货种发生变化,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及产生量均不变,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港区生活垃圾、到港船舶生活垃圾、港区维修废机油、污水处理污泥等。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接收处置;一期工程已设置一座16m2危废暂存仓库,废机油、污水站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到港船舶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为现有码头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工程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要求;厂址位于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二期工程位置,符合区域用地规划要求;项目总体工艺及设备符合清洁生产工艺要求;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具有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可防控。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jslygc.com/;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现场查阅(连云港市海州区晨光路2号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中楼503)或者邮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所在地周边5km范围居住区居民及企业事业单位员工。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为拔打电话或发电子邮件。
①单位名称: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灌云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刘东扬
联系方式:15715122149
②环评单位名称: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高新区晨光路2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18-85783033
电子信箱:lyhjkj@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自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9日终。
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灌云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0日